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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rca AD 48–96
Letters to the Churches
Paul and other apostles write to strengthen, correct, and encourage the scattered churches across the Roman world.
- 羅馬書 3:15約公元 60 年
殺人流 血,他們的 腳 飛跑,
- 羅馬書 3:16約公元 60 年
所經過的路 便行殘害 暴虐的事。
- 羅馬書 3:17約公元 60 年
平安 的路,他們未 曾知道;
- 羅馬書 3:18約公元 60 年
他們 眼 中 不 怕 神。
- 羅馬書 3:19約公元 60 年
我們曉得 律法 上的話 都是對律法 以下 之人說的,好 塞住 各人 的口, 叫普 世的人 都伏在 神 審判之下。
- 羅馬書 3:20約公元 60 年
所以 凡 有血氣的,沒有 一個因 行 律法能在 神 面前 稱義,因為 律法 本是叫人知 罪。
- 羅馬書 3:21約公元 60 年
但 如今, 神的 義 在律法 以外 已經顯明出來, 有律法 和 先知 為證:
- 羅馬書 3:22約公元 60 年
就是 神的 義,因 信 耶穌 基督 加給 一切 相信的人, 並沒有 分別。
- 羅馬書 3:23約公元 60 年
因為 世人 都犯了罪, 虧缺了 神的 榮耀;
- 羅馬書 3:24約公元 60 年
如今卻蒙 神的 恩典,因 基督 耶穌的 救贖,就白白地 稱義。
- 羅馬書 3:25約公元 60 年
神 設立 耶穌 作挽回祭,是憑著 耶穌的 血,藉著 人的信,要 顯明 神的 義;因為 他用忍耐的心寬容 人先時 所犯的罪,
- 羅馬書 3:26約公元 60 年
好在 今 時 顯明 他的 義, 使人知道他自己為 義,也 稱信 耶穌 的人為義。
- 羅馬書 3:27約公元 60 年
既是這樣,哪裡 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 何 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 乃用 信 主之法。
- 羅馬書 3:28約公元 60 年
所以(有古卷:因為)我們看定了:人 稱義 是因著信,不在乎 遵行 律法。
- 羅馬書 3:29約公元 60 年
難道 神 只 作猶太人的 神嗎?不 也是 作外邦人的 神嗎?是的,也 作外邦人的 神。
- 羅馬書 3:30約公元 60 年
神 既是 一位,他 就要因 信 稱那受割禮的 為義,也 要因 信 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
- 羅馬書 3:31約公元 60 年
這樣,我們因 信 廢了 律法嗎?斷乎不 是!更是 堅固 律法。
- 羅馬書 4:1約公元 60 年
如此 說來,我們的 祖宗 亞伯拉罕 憑著 肉體 得了 甚麼呢?
- 羅馬書 4:2約公元 60 年
倘若 亞伯拉罕 是因 行為 稱義,就有 可誇的;只是在 神 面前 並無可誇。
- 羅馬書 4:3約公元 60 年
經 上說 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 信 神, 這就算 為 他的 義。」
- 羅馬書 4:4約公元 60 年
做工的 得工價,不 算 恩典,乃 是 該得的;
- 羅馬書 4:5約公元 60 年
惟有不 做工的,只 信 稱罪人 為義的 神,他的 信 就算 為 義。
- 羅馬書 4:6約公元 60 年
正如 大衛 稱 那 在行為 以外蒙 神 算為 義 的人 是有福的。
- 羅馬書 4:7約公元 60 年
他說:得赦免 其 過、 遮蓋 其 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- 羅馬書 4:8約公元 60 年
主 不 算為 有罪的,這人 是有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