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English
- King James KJV
- Complete Jewish CJB
- World English WEBM
- Berean Standard BSB
- American Standard ASV
- Geneva GNV
- Young's Literal YLT
- Douay-Rheims DRC
- International
- Shqip ALB
- العربية SVD
- বাংলা BN-IRV
- မြန်မာ Judson
- 简体文 CUV-S
- 繁體中文 CUV-T
- Čeština BKR
- Nederlands STVE
- Français LSG
- Deutsch SCH
- Ελληνικά Vamvas
- ગુજરાતી GU-IRV
- Hausa HCB
- עברית Hebrew
- हिन्दी HCV
- Magyar KAROLI
- Bahasa Indonesia INDO-TB
- Italiano Diodati
- 日本語 Kougo
- 한국어 Korean
- മലയാളം MAL
- मराठी MRCV
- Norsk DNB
- فارسی OPV
- Polski BG
- Português Almeida
- Română Cornilescu
- Русский Synodal
- Español RVG
- Kiswahili Neno
- Svenska SV1917
- Tagalog TAG-ADB
- தமிழ் TCV
- తెలుగు TSA
- ภาษาไทย THAI-KJV
- Українська Ohienko
- Tiếng Việt CADMAN
- Yorùbá YCB
關於 Bigotry 的聖經經文
重要經文
所經過的路 便行殘害 暴虐的事。
平安 的路,他們未 曾知道;
他們 眼 中 不 怕 神。
我們曉得 律法 上的話 都是對律法 以下 之人說的,好 塞住 各人 的口, 叫普 世的人 都伏在 神 審判之下。
所以 凡 有血氣的,沒有 一個因 行 律法能在 神 面前 稱義,因為 律法 本是叫人知 罪。
但 如今, 神的 義 在律法 以外 已經顯明出來, 有律法 和 先知 為證:
就是 神的 義,因 信 耶穌 基督 加給 一切 相信的人, 並沒有 分別。
因為 世人 都犯了罪, 虧缺了 神的 榮耀;
如此 說來,我們的 祖宗 亞伯拉罕 憑著 肉體 得了 甚麼呢?
倘若 亞伯拉罕 是因 行為 稱義,就有 可誇的;只是在 神 面前 並無可誇。
經 上說 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 信 神, 這就算 為 他的 義。」
做工的 得工價,不 算 恩典,乃 是 該得的;
惟有不 做工的,只 信 稱罪人 為義的 神,他的 信 就算 為 義。
正如 大衛 稱 那 在行為 以外蒙 神 算為 義 的人 是有福的。
他說:得赦免 其 過、 遮蓋 其 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主 不 算為 有罪的,這人 是有福的。
如此看來,這 福 是單加給 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 是 加給 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 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 的信,就算 為 他的義,
是怎麼 算的呢?是 在 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 是在 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 在 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 在 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並且 他受了 割禮 的記號,作 他 未受割禮 的時候因信 稱義 的印證,叫 他 作 一切 未受割禮 而 信 之人的父,使 他們 也 算 為義;
又 作受割禮之人 的父,就是那些不 但 受 割禮,並且 按我們的 祖宗 亞伯拉罕 未受割禮 而信 之蹤跡 去行的人。
因為 神應許 亞伯拉罕 和 他 後裔,必得 承受 世界,不是 因 律法,乃是 因 信 而得的義。
若是 屬乎 律法 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 就歸於虛空, 應許 也就廢棄了。
因為 律法 是惹動 忿怒的(或譯:叫人受刑的); 哪裡 沒 有 律法,那裡就沒有 過犯。
所以 人得為後嗣是本乎 信,因此 就屬乎 恩,叫應許 定然 歸給 一切 後裔;不 但 歸給那屬乎 律法的,也 歸給那效法 亞伯拉罕 之信的。
「 算為 他義」的這句話不是 單 為 他 寫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