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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Sin 的聖經經文

210 節經文 · 120 個方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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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這樣,你們 向罪 也 當 看 自己 是 死的;向 神 在 基督 耶穌裡,卻 當看自己是活的。

  2. 豈不 曉得 你們獻上 自己 作奴僕, 順從 誰,就作 誰的 奴僕嗎?或 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 死;或 作順命的奴僕,以致 成義。

  3. 你們既 從 罪 裡得了釋放,就作了義 的奴僕。

  4. 你們現今 所看為羞恥 的事,當日 有 甚麼 果子呢? 那些事 的結局 就是死。

  5. 因為 罪 的工價 乃是死;惟有 神的 恩賜,在 我們的 主 基督 耶穌裡,乃是永 生。

  6. 因為 我們 屬 肉體 的時候,那 因 律法 而生的惡 慾 就在我們 肢體 中 發動,以致結成 死亡的 果子。

  7. 這樣,我們可說 甚麼呢?律法 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 非 因 律法,我就不 知 何為罪。非 律法 說「不可 起貪心」, 我就不 知 何為貪心。

  8. 然而,罪 趁著 機會,就藉著 誡命 叫諸般的 貪心 在我 裡頭 發動;因為 沒有 律法,罪 是死的。

  9. 因為 罪 趁著 機會,就藉著 誡命 引誘 我,並且 殺了我。

  10. 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 是叫 我 死嗎?斷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 罪。但罪藉著 那良善的 叫 我 死,就 顯出 真是罪,叫 罪 因著 誡命 更顯出是 惡 極了。

  11. 既是這樣,就不是 我 做 的,乃是 住 在我 裡頭 的罪做的。

  12. 但 我覺得 肢體 中 另有 個律 和我 心中的 律 交戰, 把我 擄去,叫我附從那 肢體 中 犯罪 的律。

  13. 你們若 順從 肉體 活著,必要 死; 若 靠著聖靈 治死 身體的 惡行,必要活著。

  14. 愛 人不可虛假。惡,要厭惡;善,要親近。

  15. 若 有疑心 而吃的,就必有罪,因為 他吃不是 出於 信心。 凡 不 出於 信心 的都是 罪。

  16. 你們豈 不 知 不義 的人不 能承受 神 的國嗎?不 要自欺!無論 是淫亂的、 拜偶像的、 姦淫的、 作孌童的、 親男色的、

  17. 偷竊的、 貪婪的、 醉酒的、 辱罵的、 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 神 的國。

  18. 死 的毒鉤 就是罪, 罪 的權勢 就是律法。

  19. 神使 那無罪(無罪:原文是不 知 罪)的,替 我們 成為罪,好叫 我們 在 他 裡面成為 神 的義。

  20. 凡 以行 律法 為本的,都是 被咒詛的;因為 經上記著:「凡 不 常 照 律法 書 上 所記 一切之事 去行 的,就被咒詛。」

  21. 但 聖經 把眾人 都圈在 罪 裡,使 所應許的 福因 信 耶穌 基督,歸給 那信的人。

  22. 因為 情慾 和聖靈 相爭, 聖靈 和情慾 相爭, 這 兩個是彼此 相敵,使 你們不能 做 所 願意 做的。

  23. 情慾 的事 都是 顯而易見的,就 如 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

  24. 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

  25. 嫉妒(有古卷加:凶殺二字)、醉酒、荒宴 等類。 我從前 告訴你們, 現在又告訴你們, 行 這樣事 的人必不能 承受 神 的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