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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rca 1446–1406 BC

The Wilderness Years

Forty years of wandering in the desert test Israel's faith and prepare a new generation to enter the promised land.

2,247 節經文 · 2 卷經書

本時期的經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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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民數記 17:11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摩西 就這樣行。耶和華 怎樣 吩咐 他,他就怎樣 行了。

  2. 民數記 17:12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以色列 人 對 摩西 說:「 我們死啦!我們滅亡啦!都 滅亡啦!

  3. 民數記 17:13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凡 挨 近 耶和華 帳幕 的是必死的。 我們都要 死亡嗎?」

  4. 民數記 18:1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耶和華 對 亞倫 說:「你 和你的兒子,並你本 族的人,要一同 擔當干犯 聖所 的罪孽。你 和你的兒子 也要一同 擔當干犯 祭司職任 的罪孽。

  5. 民數記 18:2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你要帶 你弟兄 利未 人,就是 你祖宗 支派 的人前來,使他們與你 聯合,服事你,只是你 和你的兒子,要一同 在法櫃 的帳幕 前供職。

  6. 民數記 18:3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他們要守 所吩咐你的,並守 全 帳幕,只是 不可 挨近 聖所 的器具 和 壇,免得 他們 和 你們 都 死亡。

  7. 民數記 18:4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他們要與你 聯合,也要看 守 會 幕,辦理帳幕 一切 的事,只是外人 不可 挨近 你們。

  8. 民數記 18:5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你們要看 守 聖所 和 壇,免得 忿怒 再 臨到 以色列 人。

  9. 民數記 18:6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我 已將 你們的弟兄 利未人 從以色列 人 中 揀選 出來歸耶和華,是給 你們 為賞賜的,為要辦理 會 幕 的事。

  10. 民數記 18:7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你 和你的兒子 要為一切 屬壇 和幔子 內 的事 一同 守 祭司的職任。你們要這樣供職;我將 祭司的職任 給 你們當作賞賜 事奉我。凡挨近 的外人 必被治死。」

  11. 民數記 18:8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耶和華 曉諭 亞倫說:「 我 已將 歸我的舉祭,就是以色列 人 一切 分別為聖的物,交 給你 經管;因你受過膏,把這些都賜 給你 和你的子孫,當作永得的 分。

  12. 民數記 18:9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以色列人歸 給我 至 聖的 供物,就是 一切的 素祭、 贖罪祭、 贖愆祭,其中所有存留不經 火的,都為至 聖之物,要歸 給你 和你的子孫。

  13. 民數記 18:10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你要拿這些當至 聖物 吃;凡 男丁 都可以吃。你 當以此物為 聖。

  14. 民數記 18:11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以色列 人 所獻的 舉祭並 搖祭 都是 你的;我已賜 給你 和你的兒 女,當作永 得的分;凡 在你家中 的潔淨人 都可以吃。

  15. 民數記 18:12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凡 油 中、 新酒中、五穀 中至好的,就是 以色列人所獻 給耶和華 初熟之物,我都賜 給你。

  16. 民數記 18:13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凡 從他們地上 所 帶來 給耶和華 初熟之物 也都要歸 與你。你家中 的潔淨人 都 可以吃。

  17. 民數記 18:14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以色列中 一切 永獻的 都必歸 與你。

  18. 民數記 18:15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他們所有 奉 給耶和華的,連人 帶牲畜,凡 頭 生的,都要歸 給你;只是 人 頭生的,總要 贖出來; 不潔淨 牲畜 頭生的,也要贖出來。

  19. 民數記 18:16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其中在一月 之外 所當贖的,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按聖所 的平,用銀子 五 舍客勒 贖出來(一舍客勒是 二十 季拉)。

  20. 民數記 18:17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只是 頭生 的牛,或是 頭生 的綿羊 和 山羊,必不可 贖,都是 聖的,要把 牠的血 灑 在 壇上,把 牠的脂油 焚燒,當作馨 香 的火祭 獻給耶和華。

  21. 民數記 18:18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牠的肉 必歸 你,像被搖 的胸、被舉的右 腿 歸 你一樣。

  22. 民數記 18:19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凡 以色列 人 所 獻 給耶和華 聖物 中的舉祭,我都賜 給你 和你的兒 女,當作永 得的分。這是 給你 和你的後裔、在耶和華 面前 作為永遠 的鹽 約(鹽就是不廢壞的意思)。」

  23. 民數記 18:20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耶和華 對 亞倫 說:「你在以色列 人 的境 內 不可 有產業,在他們中間 也不可 有 分。我就是 你的分,是你的產業。」

  24. 民數記 18:21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「 凡 以色列中 出產的十分之一,我已賜 給利未 的子孫 為業;因他們 所 辦的 是會 幕 的事,所以賜給他們為酬 他們的勞。

  25. 民數記 18:22約公元前 1471 年

    從今以後,以色列 人 不可 挨近 會 幕,免得他們擔 罪 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