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d
提及 God 的經文
你往 你本國 被擄 的子民 那裡去,他們或 聽,或 不聽,你要對他們 講說,告訴 他們 這是 主 耶和華 說的。」
那時,靈 將我舉起,我就聽見 在我身後 有震動 轟轟 的聲音,說:「從耶和華 的所在 顯出來的榮耀 是該稱頌的!」
於是靈 將我舉起,帶我 而去。我心中甚苦,靈性 忿激,並且耶和華的靈(原文是手)在我身上 大有能力。
過了 七 日,耶和華 的話 臨 到我 說:
「人 子啊,我立你 作以色列 家 守望的人,所以你要聽 我口 中的話,替我 警戒 他們。
我何時指著惡人 說:他必要 死;你若不 警戒他,也不 勸戒他,使他 離開惡 行,拯救他的性命,這 惡人 必死 在罪孽之中;我卻要向你 討他喪命的罪(原文是血)。
再者,義 人何時離 義 而犯 罪,我將絆腳石 放 在他面前,他 就必死;因 你沒有 警戒他,他必死 在罪中,他素來所 行 的義 不 被記念;我卻要向你 討他喪命的罪(原文是血)。
耶和華的靈(原文是手)在那裡 降 在我身上。他對我 說:「你起來 往 平原 去,我要在那裡 和你 說話。」
於是我起來 往 平原 去,不料,耶和華 的榮耀 正如我在 迦巴魯 河 邊所 見的一樣,停在 那裡,我就俯伏 於 地。
我必使你的舌頭 貼 住 上膛,以致你啞口,不 能作 責備 他們 的人;他們 原是 悖逆 之家。
但我對你 說話的時候,必使你開 口,你就要對他們 說:『主 耶和華 如此 說。』聽 的可以聽,不聽 的任他不聽,因為 他們 是悖逆 之家。」
因為我 已將 他們作孽 的年 數定為 你 向左側臥的日 數,就是三 百 九十 日,你要這樣擔當 以色列 家 的罪孽。
再者,你滿了 這些日子,還要向 右 側 臥,擔當 猶大 家 的罪孽。我給你 定規 側臥四十 日,一日 頂一年。
我用 繩索 捆綁你,使你不 能輾轉,直等 你滿了 困 城的日子。
耶和華 說:「以色列 人 在我所 趕他們 到的各國中,也必這樣 吃 不潔淨 的食物。」
我說:「哎!主 耶和華啊, 我 素來未曾 被玷污,從幼年 到 如今 沒有 吃過 自死的,或被野獸撕裂的,那可憎的 肉 也未曾 入 我的口。」
於是他對我 說:「看哪,我給 你 牛 糞 代替 人 糞,你要將 你的餅 烤 在其上。」
他又對我 說:「人 子啊,我 必在耶路撒冷 折斷 他們的杖,就是斷絕他們的糧。他們吃 餅 要按分兩,憂慮而吃;喝 水 也要按制子,驚惶而喝;
圍困 城的日子 滿了,你要將三分之一 在城 中 用火 焚燒, 將 三分之一 在城的四圍 用刀 砍碎,將三分之一 任風 吹散;我也要拔 刀 追趕。
主 耶和華 如此 說:這 就是耶路撒冷。我曾將她安置 在列邦 之中;列國 都在她的四圍。
她行惡,違背 我的典章,過於 列國;干犯 我的律例,過於 四圍的 列邦,因為 她棄掉 我的典章。至於我的律例,她並沒有 遵行。
所以 主 耶和華 如此 說:因為 你們紛爭 過於 四圍的 列國,也不 遵行 我的律例,不 謹守 我的典章,並以遵從 四圍 列國 的惡規 尚不滿意,
所以 主 耶和華 如此 說:看哪, 我 與你反對,必在列國 的眼前,在你中間,施行 審判;
並且因 你一切 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間 行 我所 未曾 行的, 以後我也不 再 照著 行。
在你中間 父親 要吃 兒子,兒子 要吃 父親。我必向你 施行 審判,我必將 你所 剩下 的分散 四方(方:原文是風)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