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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The Law of God 的聖經經文

30 節經文 · 58 個方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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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「我 是耶和華─你的 神, 曾將你從埃及 地 為奴 之家 領出來。

  2. 「除了我以外,你 不可 有 別的 神。

  3. 「不可 為自己 雕刻 偶像,也不可做甚麼 形像 彷彿 上 天、 下 地,和 地 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

  4. 不可 跪拜 那些像,也不可 事奉它,因為 我 耶和華─你的 神 是忌邪的 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 他的罪,自父 及 子,直到 三 四代;

  5. 愛我、守我 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 慈愛,直到千代。

  6. 「不可 妄 稱 耶和華─你 神 的名;因為 妄 稱 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 必不 以 他 為無罪。

  7. 「當記念 安息 日,守為聖日。

  8. 六 日 要勞碌 做 你一切的 工,

  9. 但第七 日 是向耶和華─你 神 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 和你的兒 女、僕 婢、牲畜,並 你城裡 寄居的客旅,無論 何工 都不可 做;

  10. 因為 六 日之內,耶和華 造 天、 地、 海,和 其 中的 萬物,第七 日 便安息,所以 耶和華 賜福 與 安息 日,定為聖日。

  11. 「當孝敬 父 母,使 你的日子 在 耶和華─你 神 所 賜 你 的地 上得以長久。

  12. 「不可 殺人。

  13. 「不可 姦淫。

  14. 「不可 偷盜。

  15. 「不可 作 假 見證 陷害人。

  16. 「不可 貪戀 人 的房屋;也不可 貪戀 人 的妻子、僕 婢、牛 驢,並他 一切 所有的。」

  17. 但你們 這些離棄 耶和華、忘記 我的聖 山、給時運 擺筵席(原文是桌子)、給天命 盛滿 調和酒的,

  18. 我要命定 你們 歸在刀下,都 必屈身 被殺;因為 我呼喚,你們沒有 答應;我說話,你們沒有 聽從;反倒行 我眼中 看為惡的,揀選 我所 不 喜悅的。

  19. 所以,主 耶和華 如此 說: 我的僕人 必得吃,你們 卻飢餓; 我的僕人 必得喝,你們 卻乾渴; 我的僕人 必歡喜,你們 卻蒙羞。

  20. 耶和華 說:「因為 這百姓離棄我,在他們面前 所 設立 的律法 沒有 遵行,也沒有 聽從 我的話;

  21. 只隨從 自己頑梗 的心 行事,照 他們列祖 所 教訓的 隨從 眾巴力。」

  22. 所以 萬軍 之耶和華─以色列的 神 如此 說:「看哪,我必將茵蔯 給 這 百姓 吃,又將苦膽 水 給他們喝。

  23. 我要把他們散 在列邦中,就是 他們 和他們列祖 素不 認識的列邦。我也要使 刀劍 追殺 他們,直到 將他們 滅盡。」

  24. 耶穌對他 說:「你要 盡 心、 盡 性、 盡 意 愛 主─你的 神。

  25. 這 是 誡命 中的第一,且 是最大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