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
關於 Poor 的聖經經文

203 節經文 · 4 個方面

重要經文

按經卷篩選
  1. 「 我民 中有貧窮人 與你同住,你若 借 錢 給他,不 可 如放債的 向他 取 利。

  2. 你即 或 拿 鄰舍 的衣服 作當頭,必在日 落 以先 歸還 他;

  3. 因 他 只有 這一件當蓋頭,是 他蓋身 的衣服,若是沒有,他拿甚麼 睡覺呢? 他哀求 我,我就應允,因為 我 是有恩惠的。

  4. 也不可 在爭訟的事 上偏護 窮人。

  5. 「不可 在窮人 爭訟的事 上屈枉 正直。

  6. 只是第七 年要叫地歇息,不耕不種,使你民中的 窮人 有吃的;他們所剩下的, 野獸 可以吃。你的葡萄園 和橄欖園 也要照樣 辦理。

  7. 他們為贖 生命 將 禮物 奉給 耶和華,富足的 不可 多出,貧窮的 也不可 少出,各人要出半 舍客勒。

  8. 「他的力量 若 不 夠 獻 一隻羊羔,就要因所 犯的罪,把兩隻 斑鳩 或是 兩隻 雛 鴿 帶 到耶和華 面前為 贖愆祭:一隻 作贖罪祭,一隻 作燔祭。

  9. 她的力量 若不 夠 獻 一隻羊羔,她就要取 兩隻 斑鳩 或是 兩隻 雛 鴿,一隻 為燔祭,一隻 為贖罪祭。祭司 要為她 贖罪,她就潔淨了。」

  10. 「他 若 貧窮 不 能預備 夠數,就要取 一隻 公羊羔 作贖愆祭,可以搖一搖,為他 贖罪;也要把調 油 的細麵 伊法十分 之一 為素祭,和油 一羅革一同取來;

  11. 又照 他的力量 取 兩隻 斑鳩 或是 兩隻 雛 鴿,一隻 作 贖罪祭,一隻 作燔祭。

  12. 「在你們的地 收割 莊稼,不可 割 盡 田 角,也不可 拾取 所遺落的。

  13. 不可 摘盡 葡萄園的果子,也不可 拾取 葡萄園 所掉的果子;要留 給窮人 和寄居的。我是 耶和華你─們的 神。

  14. 「你們施行審判,不可 行 不義;不可 偏護 窮人,也不可 重看 有勢力的人,只要按著公義 審判 你的鄰舍。

  15. 「在你們的地 收割 莊稼,不可 割盡 田 角,也不可 拾取 所 遺落的;要留 給窮人 和寄居的。我是 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。」

  16. 你的弟兄(弟兄是指本國人說;下同)若 漸漸窮乏,賣了 幾分地業,他至近的 親屬 就要來 把 弟兄 所賣的 贖回。

  17. 若 沒 有 能給他 贖回 的,他自己 漸漸富足,能 夠 贖回,

  18. 就要算出 賣地的 年數,把 餘剩 年數的價值還 那 買 主,自己便歸回 自己的地業。

  19. 倘若 不 能 為自己 得 回 所賣的,仍要存 在買主 的手裡 直到 禧 年;到了禧年,地業要出買主的手,自己便歸回 自己的地業。

  20. 「你的弟兄 在你那裡 若 漸漸貧窮,手中 缺乏,你就要幫補 他,使他與你 同住,像外人 和寄居的一樣。

  21. 不可 向他 取 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;只要敬畏你的 神,使你的弟兄 與你 同住。

  22. 你借 錢 給他,不可 向他取利;借 糧給他,也不可 向他多要。

  23. 「你的弟兄 若 在你那裡 漸漸窮乏,將自己賣 給你,不可 叫他 像奴僕 服事你。

  24. 他要 在你那裡 像雇工人 和寄居的一樣,要服事 你 直到 禧 年。

  25. 到了禧年,他 和他兒女 要離開 你,一同 出去歸 回 本家,到 他祖宗 的地業 那裡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