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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Abraham 的聖經經文

314 節經文 · 39 個方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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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正如 大衛 稱 那 在行為 以外蒙 神 算為 義 的人 是有福的。

  2. 他說:得赦免 其 過、 遮蓋 其 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
  3. 主 不 算為 有罪的,這人 是有福的。

  4. 如此看來,這 福 是單加給 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 是 加給 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 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 的信,就算 為 他的義,

  5. 是怎麼 算的呢?是 在 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 是在 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 在 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 在 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
  6. 並且 他受了 割禮 的記號,作 他 未受割禮 的時候因信 稱義 的印證,叫 他 作 一切 未受割禮 而 信 之人的父,使 他們 也 算 為義;

  7. 又 作受割禮之人 的父,就是那些不 但 受 割禮,並且 按我們的 祖宗 亞伯拉罕 未受割禮 而信 之蹤跡 去行的人。

  8. 因為 神應許 亞伯拉罕 和 他 後裔,必得 承受 世界,不是 因 律法,乃是 因 信 而得的義。

  9. 若是 屬乎 律法 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 就歸於虛空, 應許 也就廢棄了。

  10. 因為 律法 是惹動 忿怒的(或譯:叫人受刑的); 哪裡 沒 有 律法,那裡就沒有 過犯。

  11. 所以 人得為後嗣是本乎 信,因此 就屬乎 恩,叫應許 定然 歸給 一切 後裔;不 但 歸給那屬乎 律法的,也 歸給那效法 亞伯拉罕 之信的。

  12. 亞伯拉罕 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 復活、 使 無 變為 有的 神,他 在主面前 作 我們 世人 的父。如 經上所記:「 我已經立 你 作多 國 的父。」

  13. 他 在無 可指望的時候,因 信 仍有指望, 就 得以作 多 國 的父,正如 先前所說:「你的 後裔 將要 如此。」

  14. 他 將近 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 自己的 身體 如同 已死, 撒拉 的生育 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 還是不 軟弱;

  15. 並且 仰望 神的 應許,總沒有 因不信 心裡起疑惑,反倒 因信 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 歸給 神,

  16. 且 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 必 能 做成。

  17. 所以,這就算 為 他的 義。

  18. 我說,基督 是 為 神 真理 作了受割禮人 的執事,要 證實 所應許 列祖的話,

  19. 正如「亞伯拉罕 信 神, 這就算為 他 的 義」。

  20. 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 以信 為本的人,就是 亞伯拉罕 的子孫。

  21. 並且 聖經 既然預先看明, 神 要叫外邦人 因 信 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 給亞伯拉罕,說:「萬國 都必因 你 得福。」

  22. 可見 那以信 為本 的人和有信心的 亞伯拉罕 一同 得福。

  23. 凡 以行 律法 為本的,都是 被咒詛的;因為 經上記著:「凡 不 常 照 律法 書 上 所記 一切之事 去行 的,就被咒詛。」

  24. 沒有一個人 靠著 律法在 神 面前 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 必因 信 得生。」

  25. 律法 原不 本乎 信,只說:「行 這些事的,就必因 此 活著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