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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Depravity of Man 的聖經經文

94 節經文 · 1 個方面

重要經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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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原來 體貼 肉體的,就是與 神 為仇;因為 不 服 神的 律法,也是 不 能服,

  2. 而且 屬 肉體 的人不 能得 神 的喜歡。

  3. 我先前寫 信 給你們說,不 可與淫亂的人 相交。

  4. 此話不 是指這 世 上一概 行淫亂的,或 貪婪的,勒索的,或 拜偶像的;若是這樣, 你們除非 離開 世界方可。

  5. 我們因 基督,所以在 神 面前 才有 這樣的 信心。

  6. 並不 是 我們憑 自己 能承擔 甚麼事; 我們 所能承擔的,乃是出於 神。

  7. 凡 以行 律法 為本的,都是 被咒詛的;因為 經上記著:「凡 不 常 照 律法 書 上 所記 一切之事 去行 的,就被咒詛。」

  8. 沒有一個人 靠著 律法在 神 面前 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 必因 信 得生。」

  9. 情慾 的事 都是 顯而易見的,就 如 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

  10. 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

  11. 嫉妒(有古卷加:凶殺二字)、醉酒、荒宴 等類。 我從前 告訴你們, 現在又告訴你們, 行 這樣事 的人必不能 承受 神 的國。

  12. 你們 死在 過犯 罪惡之中,他叫你們活過來。

  13. 那時,你們在 其中 行事為人,隨從 今 世 的風俗,順服 空中 掌權者 的首領,就是現今 在 悖逆 之子 心中運行 的邪靈。

  14. 我們 從前 也 都 在他們 中間, 放縱 肉體的 私慾,隨著 肉體 和 心 中所喜好的去行, 本為 可怒 之子,和 別人 一樣。

  15. 所以 你們應當記念: 你們從前 按 肉體 是 外邦人, 是稱為 沒受割禮的;這名原是 那些 憑人手 在 肉身 上稱為 受割禮之人所起的。

  16. 那 時,你們 與基督 無關,在以色列 國民 以外, 在所應許的 諸約 上是局外人,並且活在 世上 沒 有 指望,沒有 神。

  17. 所以 我說,且 在 主 裡確實地說,你們 行事 不要 再像 外邦人 存 虛妄 的 心 行事。

  18. 他們 心地 昏昧,與 神 所賜的生命 隔絕了,都因 自己 無知, 心裡 剛硬;

  19. 良心既然 喪盡,就放縱 私慾,貪 行 種種的 污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