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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Atonement 的聖經經文

166 節經文 · 2 個方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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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好在 今 時 顯明 他的 義, 使人知道他自己為 義,也 稱信 耶穌 的人為義。

  2. 我們既 因 信 稱義,就藉著 我們的 主 耶穌 基督 得 與 神 相和。

  3. 我們又 藉著 他,因信 得 進入 現在 所站 的這 恩典 中,並且 歡歡喜喜 盼望 神的 榮耀。

  4. 因 我們 還 軟弱的時候,基督 就按所定的 日期 為 罪人 死。

  5. 為 義人 死,是少有的; 為 仁人 死, 或者 有敢做的。

  6. 惟有 基督 在我們 還 作 罪人 的時候為 我們 死, 神 的 愛 就在此 向 我們 顯明了。

  7. 現在 我們既靠著 他的 血 稱義,就 更要 藉著 他 免去 神的忿怒。

  8. 因為 我們作 仇敵的時候,且 藉著 神 兒子 的死,得與 神 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 因 他的 生 得救了。

  9. 不 但如此,我們既 藉著 我 主 耶穌 基督 得與 神和好,也 就 藉著 他 以 神 為樂。

  10. 只是 過犯 不 如 恩賜,若 因 一人 的過犯,眾人 都死了,何況 神的 恩典,與 那 因 耶穌 基督 一 人 恩典 中的賞賜,豈不更 加倍地 臨到 眾人嗎?

  11. 因 一人 犯罪就定罪,也 不 如 恩賜,原來 審判 是由 一人 而 定罪,恩賜 乃是 由 許多 過犯 而 稱義。

  12. 若 因 一人 的過犯,死 就因 這一人 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 洪 恩 又 蒙所賜 之義的,豈不更要 因 耶穌 基督 一人 在生命 中 作王嗎?

  13. 如此說來, 因 一次的 過犯, 眾 人 都被 定罪;照樣,因 一次的 義行, 眾 人 也就被 稱義 得生命了。

  14. 因 一 人的 悖逆,眾人 成為 罪人;照樣,因 一人的 順從,眾人 也成為 義了。

  15. 律法 本是外添的,叫 過犯 顯多;只是 罪 在哪裡 顯多,恩典 就更顯多了。

  16. 就如 罪 作王 叫 人死;照樣,恩典 也藉著 義 作王,叫 人因 我們的 主 耶穌 基督 得永 生。

  17. 基督 差遣 我,原不 是為施洗,乃是 為傳福音,並不 用 智慧 的言語,免得 基督 的十字架 落了空。

  18. 因為 十字架 的道理,在那滅亡 的人 為 愚拙;在我們 得救的人,卻 為 神 的大能。

  19. 我們 卻 是傳 釘十字架 的基督,在猶太人 為 絆腳石, 在外邦人 為愚拙;

  20. 但 在那 蒙召 的, 無論是猶太人、 希臘人,基督總為 神 的能力, 神 的智慧。

  21. 一切 都是出於 神;他 藉著 基督 使我們 與他 和好,又 將勸人與他和好 的職分 賜給 我們。

  22. 這 就是 神 在 基督裡,叫世人 與自己 和好,不 將他們的過犯 歸到 他們 身上,並且 將這和好 的道理 託付 了 我們。

  23. 願恩惠、 平安 從 父 神 與 我們的 主 耶穌 基督 歸與你們!

  24. 基督 照 我們 父 神 的旨意,為 我們的 罪 捨 己,要 救 我們 脫離 這 罪惡的 世代。

  25. 及至 時候 滿足, 神 就差遣 他 的兒子,為 女子 所生,且 生在律法 以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