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關於 Sanctification 的聖經經文

117 節經文 · 28 個方面

重要經文

按經卷篩選
  1. 不可 娶 妓女 或被污 的女人為妻,也不可 娶被 休的 婦人為妻,因為 祭司是歸 神 為聖。

  2.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,因為 他 奉獻你 神 的食物;你 要以他為 聖,因為 我─使你們成聖的 耶和華─是聖的。

  3. 祭司 的 女兒 若 行淫 辱沒自己,就 辱沒了 父親,必用火 將她焚燒。

  4. 「在弟兄中 作大 祭司、 頭 上 倒了 膏 油、又承接聖職,穿了 聖衣的,不可 蓬 頭散髮,也不可 撕裂 衣服。

  5. 不可 挨 近 死 屍,也不可 為父 母 沾染自己。

  6. 不可 出 聖所,也不可 褻瀆 神 的聖所,因為 神 膏 油 的冠冕 在他頭上。我是 耶和華。

  7. 他 要娶 處女 為妻。

  8. 寡婦 或是被休的婦人,或是被污 為妓的女人, 都 不可 娶;只可 娶 本民中 的處女 為妻。

  9. 不可 在民中 辱沒 他的兒女,因為 我是 叫他成聖的 耶和華。」

  10. 耶和華 對 摩西 說:

  11. 「你告訴 亞倫 說:你世世代代 的後裔,凡 有 殘疾的,都不可 近前 來獻他 神 的食物。

  12. 因為 凡 有殘疾的,無論是瞎眼的、 瘸腿的、 塌鼻子的、 肢體有餘的、

  13. 折 腳 折 手的、

  14. 駝背的、 矮矬的、 眼睛 有毛病的、 長癬的、 長疥的,或是 損壞 腎子的,都不可近前來。

  15. 祭司 亞倫 的後裔,凡 有殘疾的,都不可 近前來,將 火祭 獻 給耶和華。他 有殘疾,不可 近前來 獻 神 的食物。

  16. 神 的食物,無論是聖的,至 聖的,他都可以吃。

  17. 但 不可 進 到 幔子前,也不可 就近 壇前;因為 他 有殘疾,免得 褻瀆 我的聖所。 我是 叫他成聖的 耶和華。」

  18. 所以他們要守 我所吩咐的,免得 輕忽了,因此 擔 罪 而死。我是 叫他們成聖的 耶和華。

  19. 「 人 將 房屋 分別 為聖,歸給耶和華,祭司 就要估定價值。房屋是 好 是 壞,祭司 怎樣 估定,就要以怎樣 為定。

  20. 將 房屋分別為聖的人,若 要贖回 房屋,就必在 你所估定 的價值 以外加上 五分之一,房屋仍舊 歸他。

  21. 「人 若 將承受為業 的幾分地 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你要 按 這地撒種 多少估定價值,若撒大麥 一賀梅珥,要估價 五十 舍客勒。

  22. 你們要知道, 耶和華 已經分別 虔誠人 歸他自己;我求告耶和華,他 必聽我。

  23. 我未 將你造 在腹中,我已曉得你;你未 出 母胎,我已分別你為聖;我已派你 作列國 的先知。

  24. 我的聖所 在 以色列 人中間 直到永遠,外邦人 就必知道 我 是叫 以色列 成為聖 的耶和華。」

  25. 求你用 真理 使他們 成聖;你 的道 就是 真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