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ò sí àkóónú
路得記 3:10-18

路得記 3:10-18

10
波阿斯說:「女兒啊,願你 蒙耶和華 賜福。你末後的 恩 比 先前 更大;因為少年人 無論 貧 富,你都沒有 跟 從。
11
女兒啊,現在 不要 懼怕,凡 你所 說的,我必照著行; 我本城 的人 都 知道 你 是個賢德 的女子。
12
我 實在 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,只是 還有 一個人 比我更 近。
13
你今夜 在這裡住宿, 明早 他若 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,就由他吧!倘若 不 肯,我指著永生的 耶和華起誓,我 必為你盡了本分,你只管躺 到 天亮。」
14
路得便在他腳下 躺 到 天快亮,人 彼此 不能 辨認 的時候就起來了。波阿斯說:「不可 使人知道 有女子 到 場上來」;
15
又對路得說:「 打開 你 所 披的外衣。」她打開了,波阿斯就撮了 六 簸箕大麥,幫她 扛 在肩上,她便進 城去了。
16
路得回 到 婆婆那裡,婆婆說:「女兒啊,怎麼樣了?」路得就將 那人 向她 所 行 的述說了一遍,
17
又說:「那人給了 我 六 簸箕大麥, 對我說:『你不可 空手 回去 見 你的婆婆。』」
18
婆婆說:「女兒啊,你只管安坐等候, 看 這事 怎樣 成就,因為 那人 今日不 辦成 這事 必不 休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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