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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Epistles 的聖經經文: Of John

27 節經文 · 3 個方面

關於 Of John 的經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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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作長老 的寫信給蒙揀選的 太太(或譯:教會;下同)和 她的 兒女,就是 我 誠心 所愛的; 不但 我愛, 也是 一切 知道 真理之人所愛的。

  2. 愛你們是為真理 的緣故,這 真理存在 我們 裡面,也 必 永遠 與我們 同在。

  3. 恩惠、憐憫、平安 從 父 神 和 他 兒子 耶穌 基督 在 真理 和 愛心 上必 常與我們 同在!

  4. 我見 你 的兒女,有照 我們從 父 所受 之命令 遵行 真理的,就甚 歡喜。

  5. 太太啊,我現在 勸 你, 我們大家要彼此 相愛。這並不是 我寫 一條新 命令 給你,乃是 我們從 起初 所受的命令。

  6. 我們若照 他 的命令 行, 這 就是 愛。 你們從 起初 所 聽見 當行的,就是 這 命令。

  7. 因為 世上 有許多 迷惑人的 出來,他們 不 認 耶穌 基督 是成了 肉身 來的;這 就是 那迷惑人、 敵基督的。

  8. 你們 要小心,不要 失去你們(有古卷:我們)所做的工,乃要 得著 滿足的 賞賜。

  9. 凡 越過 基督 的教訓 不 常守著的,就沒 有 神;常守 這教訓的, 就有 父 又有 子。

  10. 若 有人 到 你們那裡, 不是 傳 這 教訓,不要 接 他 到 家裡,也不要 問 他 的安;

  11. 因為 問 他 安的,就在他的 惡 行 上有分。

  12. 我還有 許多事 要寫 給你們,卻不 願意 用 紙 墨寫出來,但 盼望 到 你們那裡, 與你們當面 談論,使 你們 的喜樂 滿足。

  13. 你 那蒙揀選之 姊妹 的兒女 都問你 安。

  14. 作長老的 寫信給親愛的 該猶,就是 我 誠心 所愛的。

  15. 親愛的兄弟啊,我願 你 凡事 興盛, 身體健壯,正如 你 的靈魂 興盛一樣。

  16. 有弟兄 來 證明 你 心裡存的真理,正如 你 按 真理 而行,我就甚 喜樂。

  17. 我 聽見 我 的兒女們 按 真理 而行,我的喜樂 就沒 有 比這個大的。

  18. 親愛的兄弟啊,凡 你向 作客旅 之弟兄 所行 的都是 忠心的。

  19. 他們在教會 面前 證明了 你 的愛;你若配得過 神,幫助他們 往前行,這就好了。

  20. 因他們是為主的名(原文是那名) 出外,對於 外邦人 一無 所取。

  21. 所以 我們 應該 接待 這樣的人,叫 我們與他們 一同為真理 做工。

  22. 我曾略略地寫信 給教會,但 那 在教會中 好為首 的丟特腓 不 接待 我們。

  23. 所以 我若 去,必要提說 他 所行 的事,就是他用惡 言 妄論 我們。還 不 以 此 為足,他自己 不 接待 弟兄,有人願意接待,他也 禁止,並且 將接待弟兄的人趕 出 教會。

  24. 親愛的兄弟啊,不要 效法 惡,只要 效法善。行善的 屬乎 神;行惡的 未曾 見過 神。

  25. 低米丟行善,有 眾人 給他作見證,又有 真理給他作見證,就是 我們 也 給他作見證。你也 知道 我們的 見證 是 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