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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示錄 2:18-29

啟示錄 2:18-29

18
「 你要寫信 給 推雅推喇 教會 的使者, 說:『那 眼目 如 火 焰、 腳 像 光明銅的 神 之子說:
19
我知道 你的 行為、 愛心、 信心、 勤勞、 忍耐,又 知道你 末後 所行的善事,比起初 所行的更多。
20
然而,有 一件事我要責備 你,就是 你容讓 那 自 稱 是先知 的婦人 耶洗別 教導 我的 僕人, 引誘 他們行姦淫, 吃 祭偶像之物。
21
我曾給 她 悔改 的機會,她卻 不 肯 悔改 她的 淫行。
22
看哪,我要叫 她 病臥在 床。 那些與 她 行淫的人,若不 悔改 所行的,我也要叫他們 同受 大 患難。
23
我又 要殺 死 她的黨類(原文是兒女),叫 眾 教會 知道, 我 是 那 察看 人肺腑心腸的,並 要照 你們的 行為 報應 你們 各人。
24
至於 你們 推雅推喇 其餘的人,就是一切 不 從 那 教訓、不 曉得 他們素常 所說 撒但 深奧之理的人,我告訴你們,我不 將別的 擔子 放在 你們 身上。
25
但 你們已經有的,總要持守,直等到 我 來。
26
那 得勝 又 遵守 我 命令 到 底的,我要賜給 他 權柄 制伏 列國;
27
他必用 鐵 杖 轄管(轄管:原文是牧)他們,將他們如同 窯戶 的瓦器 打得粉碎,像 我 從 我 父 領受的權柄一樣。
28
我又要 把晨 星 賜給 他。
29
聖靈 向眾教會 所說 的話,凡有 耳的,就應當聽!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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