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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西結書 47:13-23

以西結書 47:13-23

13
主 耶和華 如此 說:「你們要照 地的境界, 按以色列 十 二 支派分 地 為業。約瑟 必得兩分。
14
你們承受這地 為業,要彼此均分;因為 我曾起 誓 應許將這地賜 與你們的列祖;這 地 必歸 你們 為業。
15
「地 的四界 乃是如此:北 界 從 大 海 往 希特倫,直到 西達達口。
16
又往哈馬、比羅他、西伯蓮(西伯蓮 在大馬士革 與 哈馬 兩界 中間),到 浩蘭 邊界 的哈撒‧哈提干。
17
這樣, 境界 從 海邊 往大馬士革 地界上的哈薩‧以難,北 邊以哈馬地 為界。這是 北 界。
18
東 界 在 浩蘭、 大馬士革、 基列,和 以色列 地的中間,就是約旦河。你們要從北界 量 到 東 海。這是 東 界。
19
南 界 是從他瑪 到米利巴‧加低斯 的水,延到 埃及小河,直到 大 海。這是 南界。
20
「西 界 就是大 海,從南界 直到 哈馬 口 對面之地。這是 西 界。
21
「你們要按著以色列 的支派 彼此 分 這 地。
22
要 拈鬮分 這地 為業,歸與自己 和你們中間 寄居 的外人,就是 在你們中間 生養 兒女的外人。你們 要看他們 如同以色列 人中 所生的一樣;他們在以色列 支派 中 要與你們同得 地業。
23
外人 寄居 在哪 支派中,你們就在那裡 分給 他 地業。這是主 耶和華 說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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