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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2:14-15

借貸和租用物件的條例

出埃及記 22:14-15
14
「人 若 向 鄰舍 借甚麼,所借的或受傷,或 死,本主 沒有 同在一處,借的人總要 賠還;
15
若 本主 同在一處,他就不必 賠還;若 是 雇的,也不必賠還,本是為雇價 來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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