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 The Feast of Jubilee 的聖經經文
重要經文
「地 不可 永 賣,因為 地 是我的; 你們 在我面前 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
在你們所得為業 的全 地,也要准人 將地 贖回。
你的弟兄(弟兄是指本國人說;下同)若 漸漸窮乏,賣了 幾分地業,他至近的 親屬 就要來 把 弟兄 所賣的 贖回。
若 沒 有 能給他 贖回 的,他自己 漸漸富足,能 夠 贖回,
就要算出 賣地的 年數,把 餘剩 年數的價值還 那 買 主,自己便歸回 自己的地業。
「 人 將 房屋 分別 為聖,歸給耶和華,祭司 就要估定價值。房屋是 好 是 壞,祭司 怎樣 估定,就要以怎樣 為定。
將 房屋分別為聖的人,若 要贖回 房屋,就必在 你所估定 的價值 以外加上 五分之一,房屋仍舊 歸他。
「人 若 將承受為業 的幾分地 分別為聖,歸給耶和華,你要 按 這地撒種 多少估定價值,若撒大麥 一賀梅珥,要估價 五十 舍客勒。
他若 從禧 年 將地 分別為聖,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 為定。
倘若 他在禧年 以後 將地 分別為聖,祭司 就要按著 未到 禧 年 所剩 的年數 推算 價值,也要從你所估的 減去價值。
將地 分別為聖 的人若 定要 把 地 贖回,他便要在 你所估 的價值 以外加上 五分之一,地就准定 歸他。
他若 不 贖回 那地,或 是將 地 賣 給別 人,就再 不能 贖了。
但到了禧年,那地 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,就要 歸耶和華 為聖,和永獻 的地一樣,要 歸祭司 為業。
他若 將 所買 的一塊地, 不是 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 歸給耶和華,
祭司 就要將 你所估 的價值 給他 推算 到 禧 年。當 日,他要以 你所估的價銀 為聖,歸 給耶和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