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 Servants 的聖經經文: Laws respecting marriage with female
關於 Laws respecting marriage with female 的經文
「人 若 賣 女兒 作婢女,婢女不可 像男僕 那樣 出去。
主人 選定她歸自己, 若 不喜歡她,就要許她贖身;主人既然用詭詐 待她,就沒有 權柄 賣 給外邦 人。
主人若 選定 她給自己的兒子,就當待 她 如同 女兒。
若 另 娶一個,那女子的吃食、衣服,並好合的事,仍不可 減少。
若 不 向她 行 這 三樣,她就可以不用 錢贖,白白地 出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