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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Murder 的聖經經文: Punishment of

14 節經文 · 88 個方面

關於 Punishment of 的經文

  1. 你種 地,地不 再 給 你 效力;你必 流離 飄蕩 在地上。」

  2. 該隱 對 耶和華 說:「我的刑罰 太重,過於我所能當的。

  3. 你如今 趕逐 我 離開 這地,以致不見 你面;我必 流離 飄蕩 在地上,凡 遇見我的 必 殺我。」

  4. 耶和華 對他 說:「 凡 殺 該隱的,必遭報 七倍。」耶和華 就給該隱 立 一個記號,免得 人 遇見他 就殺 他。

  5. 凡流 人 血的,他的血 也必被人 所流,因為 神造 人 是照自己 的形像造的。

  6. 「無論誰 故殺 人,要憑幾個見證人 的口 把 那故殺人的 殺了,只是不可 憑一個 見證 的口 叫人 死。

  7. 他們回去 告訴 耶戶,耶戶說:「這正 應驗耶和華 藉 他僕人 提斯比人 以利亞 所 說 的話,說:『在耶斯列 田間,狗 必吃 耶洗別 的肉;

  8. 耶洗別 的屍首 必 在 耶斯列 田 間 如同糞土,甚至人 不能 說 這是 耶洗別。』」

  9. 因為 他們 和他們列祖,並猶大 君王 離棄我,將 這 地方 看為平常,在這裡 向素 不 認識 的別 神 燒香,又使 這 地方 滿了 無辜人 的血,

  10. 又建築 巴力 的邱壇,好在火中 焚燒 自己的兒子,作為燔祭 獻給巴力。這不是 我所 吩咐的,不是 我所提說的,也不是 我心 所起的意。

  11. 耶和華 說: 因此,日子 將到,這 地方 不 再 稱為 陀斐特 和欣嫩 子 谷,反倒 稱為殺戮 谷。

  12. 我必在這 地方 使 猶大 和耶路撒冷 的計謀 落空,也必使他們在仇敵 面前 倒 於刀下,並尋索 其命 的人手下。 他們的屍首,我必給 空中 的飛鳥 和地上 的野獸 作食物。

  13. 我必使 這 城 令人驚駭 嗤笑;凡 經過的人,必因這城所遭的 災 驚駭 嗤笑。

  14.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 窘迫之中,就是 仇敵 和尋索 其命 的人窘迫 他們的時候,各人 吃 自己兒 女 的肉 和 朋友 的肉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