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利米書 7:5-11
5
「 你們若 實在 改正 行動 作為, 在人 和 鄰舍 中間 誠然 施行 公平,
6
不 欺壓 寄居的 和孤兒 寡婦,在這 地方 不 流 無辜人 的血,也不 隨 從 別 神 陷害 自己,
7
我就使你們 在這 地方 仍然居住,就是我 古時 所 賜 給你們列祖 的地,直到 永遠。
8
「看哪,你們 倚靠 虛謊 無 益 的話。
9
你們偷盜,殺害,姦淫,起假 誓,向巴力 燒香,並隨從 素不 認識 的別 神,
10
且來到 這 稱為 我名 下 的殿,在我面前 敬拜;又說:『我們可以自由了。』你們這樣的舉動 是要行 那些 可憎的事嗎?
11
這 稱為 我名 下 的殿 在你們眼中 豈可看為 賊 窩嗎? 我 都 看見了。這是耶和華 說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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