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1:8-23
8
耶和華啊,求你赦免 你所 救贖 的以色列 民,不要 使流無辜 血 的罪歸 在你的百姓 以色列 中間。』這樣,流血的罪 必得赦免。
9
你行 耶和華 眼中 看為正的事, 就可以從你們中間 除掉 流無辜 血的罪。」
10
「 你出去 與 仇敵 爭戰的時候,耶和華─你的 神 將他們交 在你手中,你就擄了他們去。
11
若在被擄的人 中見有 美貌 的女子,戀慕 她,要娶 她為妻,
12
就可以領她 到 你家 裡去;她便要剃 頭髮,修 指甲,
13
脫去 被擄時 所穿的衣服,住 在你家裡 哀哭 父 母 一個整 月,然後 可以與她 同房。你作她的丈夫,她作 你的 妻子。
14
後來 你若 不 喜悅 她,就要由她隨意 出去,決 不可 為錢 賣她,也不可 當婢女 待她,因為 你玷污了她。」
15
「人 若 有 二 妻,一 為所愛,一 為所惡,所愛的、所惡的 都給他 生了 兒子,但長 子 是 所惡之妻生的。
16
到了 把產業 分給 兒子 承受 的時候,不 可 將 所愛 之妻生的兒子 立為長子,在 所惡之妻 生的兒子 以上,
17
卻要 認 所惡之妻 生的兒子 為 長子,將 產業 多加 一分 給 他;因 這 兒子是他力量 強壯的時候生的,長子 的名分 本當歸他。」
18
「人 若 有 頑梗 悖逆 的兒子,不 聽從 父 母 的話,他們雖懲治 他,他仍不 聽從,
19
父 母 就要抓住 他,將他 帶 到 本地 的城門、 本城 的長老那裡,
20
對 長老 說:『我們這 兒子 頑梗 悖逆,不 聽從 我們的話,是貪食 好酒的人。』
21
本城 的眾 人 就要用石頭 將他打 死。這樣,就把那惡 從你們中間 除掉,以色列 眾人 都要聽見 害怕。」
22
「人 若犯 該 死 的罪,被治死了,你將他 掛 在 木頭上,
23
他的屍首 不可 留在 木頭 上過夜, 必 要 當 日 將他葬埋,免得 玷污了 耶和華─你 神 所 賜 你 為業 之地。因為 被掛的人是在 神 面前受咒詛的。
聖經文本: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 · 公有領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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