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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21:10-14

申命記 21:10-14

10
「 你出去 與 仇敵 爭戰的時候,耶和華─你的 神 將他們交 在你手中,你就擄了他們去。
11
若在被擄的人 中見有 美貌 的女子,戀慕 她,要娶 她為妻,
12
就可以領她 到 你家 裡去;她便要剃 頭髮,修 指甲,
13
脫去 被擄時 所穿的衣服,住 在你家裡 哀哭 父 母 一個整 月,然後 可以與她 同房。你作她的丈夫,她作 你的 妻子。
14
後來 你若 不 喜悅 她,就要由她隨意 出去,決 不可 為錢 賣她,也不可 當婢女 待她,因為 你玷污了她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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