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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Vows 的聖經經文

136 節經文 · 38 個方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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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雅各 許 願 說:「 神 若 與我 同在,在我 所 行 的 路上 保佑我,又給 我 食物 吃,衣服 穿,

  2. 使我平平安安地 回 到 我父親 的家,我就必以耶和華 為 我的 神。

  3. 我所 立 為柱子 的 石頭 也必作 神 的殿;凡 你所 賜 給我的,我必 將十分之一 獻給你。」

  4. 我是 伯特利的 神; 你在那裡 用油澆過 柱子, 向我 許過 願。現今 你起來,離開 這 地,回 你本 地去吧!』」

  5. 或是 有人 嘴裡 冒失 發誓,要行惡, 要行善,無論人 在甚麼 事上 冒失 發誓,他 卻不知道,一 知道了 就要在這其中 的一件 上有了罪。

  6. 他有了 罪的時候,就要承認 所 犯 的罪,

  7. 並要因 所 犯 的罪,把 他的贖愆祭牲─就是羊群 中 的母羊,或是 一隻羊羔,或是 一隻山羊─牽到 耶和華 面前為贖罪祭。至於他的罪,祭司 要為他 贖了。

  8. 「他的力量 若 不 夠 獻 一隻羊羔,就要因所 犯的罪,把兩隻 斑鳩 或是 兩隻 雛 鴿 帶 到耶和華 面前為 贖愆祭:一隻 作贖罪祭,一隻 作燔祭。

  9. 把這些 帶 到 祭司那裡,祭司就要先 把 那 贖罪祭 獻上,從 鳥的頸項 上揪下 頭來,只是不可 把鳥撕斷,

  10. 也把些贖罪祭 牲的血 彈 在 壇 的旁邊,剩下的 血 要流 在 壇 的腳那裡;這是 贖罪祭。

  11. 他要照例 獻 第二隻 為燔祭。至於他所 犯 的罪,祭司 要為他 贖了,他 必蒙赦免。

  12. 「他的力量 若 不 夠 獻兩隻 斑鳩 或是 兩隻 雛 鴿,就要因所 犯的罪 帶 供物來,就是細麵 伊法 十分之一 為贖罪祭;不可 加 上 油,也不可 加 上 乳香,因為 是 贖罪祭。

  13. 他要把供物帶 到 祭司那裡,祭司 要取 出 自己的一 把 來作為 紀念,按 獻給耶和華 火祭 的條例燒 在壇上;這是 贖罪祭。

  14. 至於 他在這幾件 事中 所 犯 的罪,祭司 要為他 贖了,他 必蒙赦免。剩下的麵都歸 與祭司,和素祭一樣。」

  15. 若 所獻的 是為還願,或是 甘心 獻的,必在獻 祭 的日子 吃,所剩下的 第二天 也可以吃。

  16. 但所剩下的 祭 肉,到第三 天 要用火 焚燒;

  17. 第三 天 若 吃了 平安 祭 的肉,這祭必不 蒙悅納,人所獻的 也不 算為祭,反為 可憎嫌的,吃這祭肉 的,就必擔當 他的罪孽。

  18. 「你曉諭 亞倫 和 他子孫,並 以色列 眾 人 說:以色列 家中 的人,或在以色列中 寄居的,凡 獻 供物,無論 是所許的願, 是甘心獻的,就是 獻 給耶和華 作燔祭的,

  19. 要將沒有殘疾 的公 牛,或是綿羊,或是山羊獻上,如此方蒙悅納。

  20. 凡 有殘疾 的,你們不可 獻上,因為 這 不 蒙悅納。

  21. 凡 從牛群 或是 羊群中,將平安 祭 獻 給耶和華,為要還 特許的願,或是 作甘心獻的,所獻的必 純全 無 殘疾的 才蒙悅納。

  22. 瞎眼的、 折傷的、 殘廢的、 有瘤子的、 長癬的、 長疥的 都 不可 獻 給耶和華,也不可 在 壇上 作為 火祭 獻給耶和華。

  23. 無論是公牛 是綿羊羔,若肢體有餘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 獻上;用以還願,卻不 蒙悅納。

  24. 腎子損傷的,或是壓碎的,或是破裂的,或是騸了的,不可 獻 給耶和華,在你們的地上 也不可 這樣行。

  25. 這類的物,你們從外 人 的手,一樣 也 不可 接受作你們 神 的食物 獻上;因為 這些 都有損壞,有殘疾,不 蒙悅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