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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Priests 的聖經經文: Part of all sacrifices

14 節經文 · 86 個方面

關於 Part of all sacrifices 的經文

  1. 祭司中 的男丁 都 可以吃這祭物;要在聖 處 吃,是 至 聖的。

  2. 贖罪祭怎樣,贖愆祭也是怎樣,兩個祭 是一個 條例。獻贖愆祭贖罪 的 祭司 要得 這祭物。

  3. 獻 燔祭 的祭司,無論為 誰奉獻,要親自 得 他 所 獻 那燔祭牲 的皮。

  4. 凡 在爐中 烤 的素祭和 煎盤中做的,並 鐵鏊 上做的,都要 歸那獻祭 的祭司。

  5. 凡 素祭,無論是油 調和的 是乾的,都要 歸 亞倫 的子孫,大家均分。」

  6. 祭司 要把 脂油 在壇 上焚燒,但胸 要 歸亞倫 和他的子孫。

  7. 因為 我從 以色列 人 的平安 祭中,取了 這搖的 胸 和 舉的 腿 給 祭司 亞倫 和他子孫,作他們從 以色列 人 中所永 得的分。」

  8. 他剃了 以後,祭司 就要取 那已煮的公羊 一條前腿,又從 筐子 裡取一 個無酵 餅 和一 個無酵 薄餅,都放 在 他 手上。

  9. 祭司 要拿這些 作為搖祭,在耶和華 面前 搖一搖;這與 所搖 的胸、 所舉 的腿 同為 聖物,歸給祭司。然後 拿細耳人 可以喝 酒。

  10. 耶和華 曉諭 亞倫說:「 我 已將 歸我的舉祭,就是以色列 人 一切 分別為聖的物,交 給你 經管;因你受過膏,把這些都賜 給你 和你的子孫,當作永得的 分。

  11. 以色列人歸 給我 至 聖的 供物,就是 一切的 素祭、 贖罪祭、 贖愆祭,其中所有存留不經 火的,都為至 聖之物,要歸 給你 和你的子孫。

  12. 你要拿這些當至 聖物 吃;凡 男丁 都可以吃。你 當以此物為 聖。

  13. 以色列 人 所獻的 舉祭並 搖祭 都是 你的;我已賜 給你 和你的兒 女,當作永 得的分;凡 在你家中 的潔淨人 都可以吃。

  14. 祭司 從 百姓 所當得的分 乃是 這樣:凡 獻 牛 或 羊 為祭的,要把前腿 和兩腮 並脾胃 給 祭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