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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 Priests 的聖經經文: Judging in cases of controversy

7 節經文 · 86 個方面

關於 Judging in cases of controversy 的經文

  1. 「你城 中若 起了爭訟 的事,或因 流血,或因 爭競,或因 毆打,是你 難 斷 的案件,你就當起來, 往 耶和華─你 神 所 選擇的 地方

  2. 去 見 祭司 利未人,並 當 時 的 審判官,求問他們,他們必將 判 語 指示 你。

  3. 他們在 耶和華 所 選擇 的地方 指示 你的 判語,你必 照著 他們所 指教你 的一切 話謹守 遵行。

  4. 要按 他們所 指教你 的律法,照 他們所 斷 定 的去行;他們所 指示 你的 判語,你不可 偏離 左 右。

  5. 若有人 擅敢 不 聽從 那侍 立 在 耶和華─你 神 面前 的祭司,或 不聽從 審判官,那 人 就必治死;這樣,便將那惡 從以色列 中除掉。

  6. 眾 百姓 都要聽見 害怕,不 再 擅敢行事。」

  7. 祭司 利未 的子孫 要近前來;因為 耶和華─你的 神 揀選了 他們 事奉他,奉耶和華 的名 祝福,所有 爭訟 毆打 的事都 要 憑 他們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