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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得記 4:5-10

路得記 4:5-10

5
波阿斯 說:「你從拿俄米 手中 買 這地 的時候,也當娶(原文是買;十節同)死人 的妻 摩押女子 路得,使死人 在 產業 上存留 他的名。」
6
那人 說:「這樣我 就不 能 贖了,恐怕 於 我的產業 有礙。你 可以贖 我所 當贖的, 我不 能 贖了。」
7
從前,在以色列中 要定奪 甚麼 事,或 贖回,或 交易,這人 就脫 鞋 給 那人。以色列人 都以此 為證據。
8
那人 對波阿斯 說:「你自己 買吧!」於是將鞋 脫下來了。
9
波阿斯 對長老 和眾 民 說:「你們 今日 作見證, 凡 屬以利米勒 和 基連、瑪倫的,我都從拿俄米 手中 置買了;
10
又 娶了 瑪倫 的妻 摩押女子 路得 為妻,好在 死人 的產業 上存留 他的名,免得 他 的名 在 本族 本鄉 滅沒。你們 今日 可以作見證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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