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加福音 2:22-28
22
按 摩西 律法 滿了 潔淨 的日子,他們帶著 孩子 上 耶路撒冷去,要把他獻 與主,
23
(正如 主 的律法 上所記:「 凡 頭生的 男子 必稱 聖 歸主。」)
24
又 要照 主 的律法 上所說,或用一對 斑鳩,或 用兩隻 雛 鴿 獻 祭。
25
在 耶路撒冷 有 一個人, 名 叫西面; 這 人 又公義 又 虔誠,素常盼望 以色列 的安慰者來到,又 有 聖 靈 在 他身上。
26
他 得了 聖 靈 的 啟示,知道 自己未 死 以前,必 看見 主 所立的基督。
27
他受了 聖靈的感動,進 入 聖殿, 正 遇見耶穌 的父母 抱著孩子 進來, 要照 律法 的規矩 辦理。
28
西面 就 用 手 接過 他來, 稱頌 神 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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