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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5:7-9

利未記 5:7-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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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他的力量 若 不 夠 獻 一隻羊羔,就要因所 犯的罪,把兩隻 斑鳩 或是 兩隻 雛 鴿 帶 到耶和華 面前為 贖愆祭:一隻 作贖罪祭,一隻 作燔祭。
8
把這些 帶 到 祭司那裡,祭司就要先 把 那 贖罪祭 獻上,從 鳥的頸項 上揪下 頭來,只是不可 把鳥撕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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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把些贖罪祭 牲的血 彈 在 壇 的旁邊,剩下的 血 要流 在 壇 的腳那裡;這是 贖罪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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