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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書 10:1-18

希伯來書 10:1-18

1
律法 既 是 將來 美事 的影兒,不 是本物 的真 像,總不 能 藉著每年 常 獻 一樣的 祭物 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 完全。
2
若不然,獻祭 的事 豈不 早已止住了嗎?因為 禮拜的人,良心 既被 潔淨,就不 再 覺得有 罪了。
3
但 這些 祭物是叫 人每 年 想起 罪來;
4
因為 公牛 和 山羊 的血,斷不能 除 罪。
5
所以 基督到 世上 來的時候,就說: 神啊,祭物 和 禮物 是你不 願意的; 你曾給我 預備了 身體。
6
燔祭 和 贖罪祭 是你不 喜歡的。
7
那時 我說: 神 啊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 旨意 行;我 的事 在經 卷 上 已經記載了。
8
以上 說:「 祭物 和 禮物, 燔祭 和 贖罪祭,是你不 願意的,也是 你不喜歡的(這 都是按著 律法 獻的)」;
9
後 又說:「 我來了 為要照你的 旨意 行」;可見他是除去 在先的,為 要立定 在後的。
10
我們憑 這 旨意,靠 耶穌 基督,只一次 獻上 他的身體,就得以 成聖。
11
凡 祭司 天天 站著 事奉 神, 屢次 獻上 一樣的 祭物,這祭物 永不 能 除 罪。
12
但 基督 獻了 一次 永 遠 的 贖罪祭,就在 神 的右邊 坐下了。
13
從此,等候 他 仇敵 成了 他的 腳凳。
14
因為 他一次 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 的人永 遠 完全。
15
聖 靈 也 對 我們 作見證;因為 他既已 說過:
16
主 說:那些 日子 以後,我與 他們 所 立 的約 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 律法 寫 在 他們 心上,又 要放 在 他們 的 裡面。
17
以後就說:我不 再 記念 他們的 罪愆 和 他們的 過犯。
18
這些罪過 既 已 赦免,就不用再 為 罪 獻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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