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書 3:6-14
6
正如「亞伯拉罕 信 神, 這就算為 他 的 義」。
7
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 以信 為本的人,就是 亞伯拉罕 的子孫。
8
並且 聖經 既然預先看明, 神 要叫外邦人 因 信 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 給亞伯拉罕,說:「萬國 都必因 你 得福。」
9
可見 那以信 為本 的人和有信心的 亞伯拉罕 一同 得福。
10
凡 以行 律法 為本的,都是 被咒詛的;因為 經上記著:「凡 不 常 照 律法 書 上 所記 一切之事 去行 的,就被咒詛。」
11
沒有一個人 靠著 律法在 神 面前 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 必因 信 得生。」
12
律法 原不 本乎 信,只說:「行 這些事的,就必因 此 活著。」
13
基督 既為 我們受(原文是成)了咒詛,就贖出 我們 脫離 律法 的咒詛;因為 經上記著:「凡 掛在 木頭 上 都是被咒詛的。」
14
這 便叫亞伯拉罕 的福,因 基督 耶穌 可以臨 到 外邦人,使 我們因 信 得著 所應許的 聖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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