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6:1-12
1
「你要注意 亞筆 月,向耶和華─你的 神 守 逾越節,因為 耶和華─你的 神 在亞筆 月 夜間 領你出 埃及。
2
你當在耶和華 所 選擇 要立 為他名的 居所,從牛群 羊群中,將逾越節 的祭牲獻 給耶和華─你的 神。
3
你吃這祭牲,不可 吃 有酵的餅;七 日 之內要吃 無酵餅,就是困苦 餅─你本是 急忙 出了 埃及 地─要叫 你一生 一世 記念 你從埃及 地 出來 的日子。
4
在你四 境之內,七 日 不可 見 麵酵,頭一 日 晚上 所 獻 的肉,一點 不可 留 到早晨。
5
在耶和華─你 神 所 賜 的各 城中,你不 可 獻 逾越節的祭;
6
只 當在 耶和華─你 神 所 選擇 要立 為他名的 居所,晚上 日 落的時候,乃是你出 埃及 的時候,獻 逾越節的祭。
7
當在耶和華─你 神 所 選擇的 地方 把肉烤了吃(烤:或譯煮),次日早晨 就回到 你的帳棚 去。
8
你要吃 無酵餅 六 日,第七 日 要向耶和華─你的 神 守嚴肅會,不可 做 工。」
9
「你要計算 七七日:從你開 鐮 收割禾稼 時算 起,共計七 七日。
10
你要照 耶和華─你 神 所賜你的福,手 裡拿著 甘心祭, 獻 在耶和華─你的 神面前,守 七七 節。
11
你 和你兒 女、僕 婢,並 住在你城 裡的利未人,以及 在你們中間 寄居的 與孤兒 寡婦,都要在耶和華─你 神 所 選擇 立 為他名的 居所,在耶和華─你的 神 面前 歡樂。
12
你也要記念 你在埃及 作過 奴僕。你要謹守 遵行 這些 律例。」
聖經文本: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 · 公有領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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