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2:7-12
7
在那裡,耶和華─你們 神 的面前,你們 和你們的家屬 都可以吃,並且因你手 所辦的一切 事 蒙耶和華─你的 神 賜福,就都歡樂。
8
我們 今日 在這裡 所 行 的是各人 行自己眼 中看為正的事,你們將來不可 這樣 行;
9
因為 你們還 沒有 到 耶和華─你 神 所 賜 你的 安息地,所給你的 產業。
10
但你們過了 約旦河,得以住 在耶和華─你們 神 使你們 承受為業 之 地,又使你們 太平,不被四圍 的一切 仇敵擾亂,安然 居住。
11
那時 要將 我 所 吩咐 你們 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 中的舉祭,並 向耶和華 許願 獻的一切 美 祭,都奉到 耶和華─你們 神 所 選擇 要立為他 名 的居所。
12
你們 和兒 女、僕 婢,並 住在你們 城 裡 無 分 無業 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 面前 歡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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