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申命記 11:22-32

申命記 11:22-32

22
你們若 留意 謹守 遵行 我 所 吩咐 這 一切 的誡命,愛 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,行 他的道,專靠 他,
23
他 必從你們面前 趕出 這 一切 國民,就是比你們 更大 更強 的國民,你們也要得他們的地。
24
凡 你們腳 掌 所 踏 之地 都必 歸你們;從 曠野 和黎巴嫩,並 幼發拉底大 河,直到 西 海,都要作 你們的境界。
25
必無 一人 能在你們面前 站立得住;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 必照他所 說的,使 懼怕 驚恐 臨到 你們所 踏 之地的居民。
26
「看哪,我 今日 將祝福 與咒詛 的話都陳明 在你們面前。
27
你們若 聽從 耶和華─你們 神 的誡命,就是 我 今日 所吩咐 你們的,就必 蒙福。
28
你們若 不 聽從 耶和華─你們 神 的誡命,偏離 我 今日 所 吩咐 你們的 道,去 事奉 你們素來所 不 認識 的別 神,就必受禍。
29
及 至 耶和華─你的 神 領你進 入要 去 得為業 的 那地,你就要將 祝福 的話陳明 在 基利心 山上,將 咒詛 的話陳明在 以巴路 山上。
30
這二山 豈不是 在約旦河 那邊,日 落 之處,在住 亞拉巴 的迦南人 之地 與吉甲 相對,靠近 摩利 橡樹嗎?
31
你們 要過 約旦河,進去 得 耶和華─你們 神 所 賜 你們 為業之地, 在那地 居住。
32
你們要謹守 遵行 我 今日 在你們面前 所 陳明 的一切 律例 典章。」

聖經文本:Chinese Union Version (traditional) · 公有領域

Settings

Reading style

Typeface

Font size 19px

Reading width 75 chars

Option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