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申命記 11:18-21

申命記 11:18-21

18
「你們要將我這 話 存 在 心內,留在 意中,繫 在 手 上為記號,戴在 額 上為 經文;
19
也要教訓 你們的兒女,無論坐 在家裡,行 在路上,躺下,起來,都要談論;
20
又要寫 在 房屋 的門框上,並城門上,
21
使 你們 和你們子孫 的日子 在耶和華 向你們列祖 起誓、應許 給 他們 的地 上 得以增多,如天 覆 地 的日子那樣多。
Settings

Reading Style

Typeface

Font Size 19px

Option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