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王紀下 12:4-16
4
約阿施 對 眾祭司 說:「凡 奉到 耶和華 殿 分別為聖 之物所 值通用 的銀子,或各人 當納 的身 價,或樂意 奉 到 耶和華 殿的 銀子,
5
你們 當從 所認識 的人 收了來, 修理 殿 的一切 破壞之處。」
6
無奈到了 約阿施 王 二十 三 年,祭司 仍未 修理 殿 的破壞之處。
7
所以約阿施 王 召了 大祭司 耶何耶大 和眾祭司來,對他們 說:「你們怎麼 不 修理 殿 的破壞之處呢?從今以後,你們不要 從 所認識 的人再收 銀子,要 將所收的交出來,修理殿 的破壞之處。」
8
眾祭司 答應 不再 收 百姓 的銀子,也不 修理 殿 的破壞之處。
9
祭司 耶何耶大 取了 一個 櫃子,在櫃蓋 上鑽了 一個窟窿,放 於壇 旁,在 進 耶和華 殿 的右邊;守 門 的祭司 將 奉到 耶和華 殿 的一切 銀子 投 在櫃裡。
10
他們見 櫃 裡的銀子 多了,便叫王 的書記 和大 祭司 上來,將 耶和華 殿 裡的銀子 數算 包起來。
11
把 所平 的銀子 交 給 督 工的,就是耶和華 殿 裡辦 事的人;他們把銀子轉交 修理 耶和華 殿 的木 匠 和工人,
12
並瓦匠、石 匠,又買 木料 和鑿成的 石頭,修理 耶和華 殿 的破壞之處,以及修理 殿 的各樣 使用。
13
但 那奉到 耶和華 殿的 銀子,沒有 用以做 耶和華 殿 裡的銀 杯、蠟剪、碗、號,和別樣的 金 銀 器皿,
14
乃 將那銀子交 給督 工 的人修理 耶和華 的殿;
15
且將 銀子 交 給 辦事的人 轉交 做 工的人,不 與 他們 算賬,因為 他們 辦事 誠實。
16
惟有贖愆祭、贖罪祭 的銀子 沒有 奉到 耶和華 的殿,都歸 祭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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