撒母耳記上 2:27-36
27
有神 人 來 見 以利,對他 說:「耶和華 如此 說:『你祖父 在 埃及 法老 家作奴僕的時候,我不是向 他們 顯現嗎?
28
在以色列 眾 支派中,我不是揀選 人 作我的 祭司,使他燒 香,在 我壇 上獻祭,在我面前 穿 以弗得,又將 以色列 人 所 獻的火祭 都賜 給你父 家嗎?
29
我所 吩咐 獻在我居所 的祭 物,你們為何 踐踏?尊重 你的兒子 過於尊重我,將我民 以色列 所獻美好的 祭物 肥己呢?』
30
因此,耶和華─以色列的 神 說:『我曾說,你 和你父 家 必永遠 行 在我面前;現在 我 卻說,決不容你們這樣行。因為 尊重我的,我必重看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
31
日子 必到,我要折斷 你的膀臂 和 你父 家 的膀臂,使你家中 沒有 一個老年人。
32
在 神使 以色列人 享 福的時候,你必看見 我居所 的敗落。在你家中 必永遠 沒 有 一個老年人。
33
我必不 從 我壇 前滅盡 你家中的 人;那未滅的必使 你眼目 乾癟、 心中 憂傷。你家 中所生的人 都 必死 在中年。
34
你的兩個 兒子 何弗尼、非尼哈 所 遭遇 的事 可作你的 證據:他們二人必一 日 同 死。
35
我要為自己 立 一個忠心的 祭司;他必照 我的心 意 而行。我要為他 建立 堅固的 家;他必永遠 行 在我的受膏者 面前。
36
你家 所剩下的 人都 必 來 叩拜 他,求塊 銀子,求個 餅,說:求 你賜我 祭司的職分,好叫我得點 餅 吃。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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