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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太福音 5:27-30

更高的标准:奸淫与情欲

马太福音 5:27-30
27
你 们 听 见 有 话 说 : 不 可 奸 淫 。
28
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, 凡 看 见 妇 女 就 动 淫 念 的 , 这 人 心 里 已 经 与 他 犯 奸 淫 了 。
29
若 是 你 的 右 眼 叫 你 跌 倒 , 就 剜 出 来 丢 掉 , 宁 可 失 去 百 体 中 的 一 体 , 不 叫 全 身 丢 在 地 狱 里 。
30
若 是 右 手 叫 你 跌 倒 , 就 砍 下 来 丢 掉 , 宁 可 失 去 百 体 中 的 一 体 , 不 叫 全 身 下 入 地 狱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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