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 Witness 的聖經經文: Two necessary to establish a fact
關於 Two necessary to establish a fact 的經文
「無論誰 故殺 人,要憑幾個見證人 的口 把 那故殺人的 殺了,只是不可 憑一個 見證 的口 叫人 死。
要憑 兩 三 個人 的口 作見證 將那當死的人 治死;不可 憑 一 個人 的口 作見證將他治死。
「人 無論 犯 甚麼 罪,作甚麼 惡,不可 憑一 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 兩 三 個人的口 作見證 才可定 案。
他若 不 聽,你 就另外 帶 一 兩個 人同去,要 憑 兩 三 個人的口 作見證,句句 都 可定準。
你們的 律法 上也 記著說:『 兩個 人 的見證 是 真的。』
這是 我第三 次要到 你們 那裡去。「憑 兩 三 個人的口 作見證,句句 都要定準。」
控告 長老 的呈子,非有 兩 三 個見證 就不要 收。
人 干犯 摩西 的律法,憑 兩 三 個見證人,尚且不得 憐恤 而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