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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18:8-11

民數記 18:8-11

8
耶和華 曉諭 亞倫說:「 我 已將 歸我的舉祭,就是以色列 人 一切 分別為聖的物,交 給你 經管;因你受過膏,把這些都賜 給你 和你的子孫,當作永得的 分。
9
以色列人歸 給我 至 聖的 供物,就是 一切的 素祭、 贖罪祭、 贖愆祭,其中所有存留不經 火的,都為至 聖之物,要歸 給你 和你的子孫。
10
你要拿這些當至 聖物 吃;凡 男丁 都可以吃。你 當以此物為 聖。
11
以色列 人 所獻的 舉祭並 搖祭 都是 你的;我已賜 給你 和你的兒 女,當作永 得的分;凡 在你家中 的潔淨人 都可以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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