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14:21-35
21
然 我指著我 的永生起誓, 遍 地 要被我 的榮耀 充滿。
22
這些 人 雖看 見 我的榮耀 和我在埃及 與曠野 所 行 的神蹟,仍然試探 我 這 十 次,不 聽從 我的話,
23
他們斷不得 看見 我向他們的祖宗 所 起誓 應許之地。凡 藐視我的,一個也不 得看見;
24
惟獨我的僕人 迦勒,因 他另 有 一個心志,專一 跟從我,我就把他領 進 他所 去過 的那地;他的後裔 也必得那地為業。
25
亞瑪力人 和迦南人 住 在谷中,明天 你們要轉回,從紅 海 的路 往曠野 去。」
26
耶和華 對 摩西、 亞倫 說:
27
「這 惡 會眾 向我 發怨言,我忍耐他們要到 幾時呢?以色列 人 向我 所 發的 怨言,我都聽見了。
28
你們告訴 他們,耶和華 說:『我 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我必要 照 你們達到我耳中 的話 待 你們。
29
你們的屍首 必倒 在這 曠野,並且 你們中間 凡 被數點、從 二十 歲 以外、 向我 發怨言的,
30
必不 得進 我起 誓 應許叫你們 住 的 那地;惟有 耶孚尼 的兒子 迦勒 和嫩 的兒子 約書亞才能進去。
31
但你們的婦人孩子,就是 你們所說、要 被擄掠的,我必把他們 領進去,他們就得知 你們所 厭棄 的那地。
32
至於你們,你們的屍首 必倒 在這 曠野;
33
你們的兒女 必 在曠野 飄流 四十 年,擔當 你們淫行的罪,直到 你們的屍首 在曠野 消滅。
34
按 你們窺探 那地 的四十 日, 一年 頂一日,你們要擔當 罪孽 四十 年,就知道 我與你們疏遠了,
35
我─耶和華 說過,我總要 這樣 待 這 一切 聚集 敵我 的惡 會眾;他們必在這 曠野 消滅,在這裡 死亡。』」
Setting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