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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5:28

馬太福音 5:28

正在顯示第 28 節及其上下文。
25
你同告你的 對頭 還 在 路上,就趕緊 與 他 和息,恐怕 他 把你 送給 審判官, 審判官 交付衙役,你就 下 在監 裡了。
26
我實在 告訴 你,若有 一文 錢 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 從那裡 出來。」
27
「你們聽見 有話說:『不可 姦淫。』
28
只是 我 告訴 你們, 凡 看見 婦女 就動 淫念的,這人 心 裡 已經 與她 犯姦淫了。
29
若是 你的 右 眼 叫你 跌倒,就 剜出來 丟掉, 寧可 失去 百體 中的一體, 不叫 全 身 丟 在 地獄裡。
30
若是 右 手 叫你 跌倒,就 砍下來 丟掉, 寧可 失去 百體 中的一體, 不叫 全 身 下 入 地獄。」
31
「又 有話說:『人 若休 妻,就當給 她 休書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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