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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4:22-26

利未記 4:22-26

22
「官長 若 行了 耶和華─他 神 所 吩咐 不可 行 的甚麼事,誤 犯了 罪,
23
所 犯 的 罪 自己 知道了,就要牽 一隻 沒有殘疾的 公 山羊 為 供物,
24
按 手 在 羊 的頭上,宰 於耶和華 面前、 宰 燔祭牲 的地方;這是 贖罪祭。
25
祭司 要用指頭 蘸 些贖罪祭 牲的血,抹 在 燔祭 壇 的四角上,把 血 倒 在 燔祭 壇 的腳那裡。
26
所有的 脂油,祭司都要燒 在壇上,正如平安 祭 的脂油一樣。至於他的罪,祭司 要為他 贖了,他 必蒙赦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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