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1:41-47
41
「凡 地上 的爬 物 是 可憎的,都不可 吃。
42
凡 用 肚子 行走 的和 用 四 足行走的,或是 有許多 足的,就是一切 爬 在 地上 的,你們都不可 吃,因為 是 可憎的。
43
你們不可 因甚麼 爬 物 使 自己 成為可憎的,也不可 因這些 使自己不潔淨,以致染了污穢。
44
我 是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;所以你們要 成為聖潔,因為 我是 聖潔的。你們也不可 在 地上的 爬 物 污穢 自己。
45
我是 把你們 從埃及 地 領出來 的耶和華,要作 你們的 神;所以你們要 聖潔,因為 我是 聖潔的。」
46
這是 走獸、飛鳥,和 水中 游動的 活 物,並 地 上 爬 物 的條例。
47
要把 潔淨 的和 不潔淨的, 可吃的 與 不可 吃的 活物,都分別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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