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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1:13-23

利未記 11:13-23

13
「雀鳥 中你們當以為 可憎、不可 吃的 乃是: 鵰、 狗頭鵰、 紅頭鵰、
14
鷂鷹、 小鷹 與其類;
15
烏鴉 與其類;
16
鴕鳥、 夜鷹、 魚鷹、 鷹 與其類;
17
鴞鳥、 鸕鶿、 貓頭鷹、
18
角鴟、 鵜鶘、 禿鵰、
19
鸛、鷺鷥 與其類; 戴鵀 與 蝙蝠。
20
「凡 有翅膀 用 四 足爬行 的物,你們 都當以為 可憎。
21
只是 有翅膀 用 四 足爬行 的物 中, 有足 有腿,在 地上 蹦跳的,你們還可以吃。
22
其中有 蝗蟲、 螞蚱、 蟋蟀 與其類; 蚱蜢 與其類;這些 你們都可以吃。
23
但是有 翅膀有 四 足 的 爬物,你們 都當以為 可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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