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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賽亞書 62:1-5

以賽亞書 62:1-5

1
我因 錫安 必不 靜默,為 耶路撒冷 必不 息聲,直到 他的公義 如光輝 發出,他的救恩 如明燈 發亮。
2
列國 必見 你的公義;列 王 必見你的榮耀。你 必得新 名 的稱呼,是耶和華 親口 所 起的。
3
你在耶和華 的手中 要作為 華 冠,在你 神 的掌上 必作為冕 旒。
4
你 必不 再 稱為「撇棄的」;你的地 也不 再 稱為「荒涼的」。你 卻要 稱為「我所喜悅的」;你的地也必稱為「有夫之婦」。因為 耶和華 喜悅 你,你的地 也必歸他。
5
少年人 怎樣 娶 處女,你的眾民(民:原文是子)也要照樣娶你;新郎 怎樣喜悅 新婦,你的 神 也要照樣喜悅 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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