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12:7-13
7
各家要取 點 血,塗 在 吃 羊羔 的 房屋 左右 的門框 上和 門楣上。
8
當 夜 要吃 羊羔的肉;用火 烤了,與無酵餅 和 苦菜 同吃。
9
不可 吃 生的,斷不可吃水 煮的,要 帶著頭、 腿、 五臟,用火 烤了吃。
10
不可 剩下 一點 留到 早晨;若留 到 早晨,要用火 燒了。
11
你們吃 羊羔 當腰間 束帶,腳上 穿鞋,手中 拿杖,趕緊地 吃;這是 耶和華的 逾越節。
12
因為那 夜 我要巡行 埃及 地,把埃及 地 一切 頭生的,無論是人 是 牲畜,都擊殺了,又要敗壞 埃及 一切 的神。我 是耶和華。
13
這血 要在 你們 所 住的房屋 上 作 記號;我一見 這 血,就越過 你們去。我擊殺 埃及 地頭生的時候,災殃 必不 臨 到你們 身上滅你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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