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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4:5-8

申命記 4:5-8

5
我照著 耶和華─我 神 所 吩咐的 將律例 典章 教訓 你們,使你們 在所 要進去 得為業 的地 上 遵 行。
6
所以 你們要謹守 遵行; 這就是 你們在萬民 眼前 的智慧、聰明。他們 聽見 這 一切 律例,必說:『這 大 國 的人 真是 有智慧,有聰明!』
7
哪 一大 國的人有 神 與他們 相近,像耶和華─我們的 神、在 我們求告 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?
8
又哪 一大 國 有這樣 公義的 律例 典章、像 我 今日 在你們面前 所 陳明的 這 一切律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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