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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8:3-5

申命記 18:3-5

3
祭司 從 百姓 所當得的分 乃是 這樣:凡 獻 牛 或 羊 為祭的,要把前腿 和兩腮 並脾胃 給 祭司。
4
初 收的五穀、新酒 和油,並初 剪的羊 毛,也要給 他;
5
因為 耶和華─你的 神 從你各 支派 中將他 揀選出來,使他 和他子孫 永遠 奉耶和華 的名 侍立,事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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