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7:14-20
14
「 到了 耶和華─你 神 所 賜 你 的地,得了 那地 居住的時候,若說:『我要立 王 治理我, 像四 圍 的國一樣。』
15
你總要 立 耶和華─你 神 所 揀選 的人 為 王。必從你弟兄 中 立一人;不 可 立 你弟兄 以外 的人 為王。
16
只是 王不可 為自己 加添 馬匹,也不可 使 百姓 回 埃及去,為要 加添 他的馬匹,因耶和華 曾吩咐你們 說:『不可 再 回 那 條路去。』
17
他也不可 為自己 多立 妃嬪,恐怕 他的心 偏邪;也不可 為自己 多 積 金 銀。
18
他登了 國 位,就要將 祭司 利未人 面前 的這 律法 書,為自己 抄錄 一本,
19
存 在他那裡,要平 生 誦讀,好 學習 敬畏 耶和華─他的 神,謹守 遵行 這 律法 書上的一切 言語 和這些 律例,
20
免得 他向弟兄 心 高氣傲,偏左 偏右, 離了 這誡命。這樣,他 和他的子孫 便可在以色列 中,在 國位 上年長 日久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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