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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马书 13:7-8

罗马书 13:7-8

7
凡 人 所 当 得 的 , 就 给 他 。 当 得 粮 的 , 给 他 纳 粮 ; 当 得 税 的 , 给 他 上 税 ; 当 惧 怕 的 , 惧 怕 他 ; 当 恭 敬 的 , 恭 敬 他 。
8
凡 事 都 不 可 亏 欠 人 , 惟 有 彼 此 相 爱 要 常 以 为 亏 欠 , 因 为 爱 人 的 就 完 全 了 律 法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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